各部门:
为总结回顾十年来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发展历程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倡导技能文明,根据《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办好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》(教职成函〔2024〕2号)要求,决定开展系列征文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主题与对象
(一)主题1:我与职业教育活动周
主要面向职业学校在校生和毕业学生、教师等,展示通过职业教育活动周,进一步树立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激发热爱技能、学习技能、传承技能的使命感,努力实现人人出彩、多样化成才。
(二)主题2:我办职业教育活动周
面向职业教育活动周举办部门,展示通过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,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,见证、记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历程,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职业教育前途广阔、大有可为的共识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稿件体裁不限,用规范汉语写作,符合通用语言习惯。题目自拟,要求标题贴切、观点正确、内容充实、表达流畅。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如有图片,须主题突出、画面清晰、照片真实,可以配简短文字说明。
2.稿件须为投稿人原创、独立创作,内容积极健康、真实生动,并具有一定的思想性、引导性、创新性。请勿一稿多投、重复投稿。稿件文责自负,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或名誉权等纠纷,均由作者本人或所在部门负责。学校拥有稿件使用权和修改权,凡投稿即视为投稿人已确认并遵守征文通知的各项约定。
3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、统筹谋划、专人负责,广泛宣传发动,积极协调组织各方踊跃投稿,加强文稿审核把关,确保文稿质量。
三、征文报送
1.围绕上述主题,每个部门报送1篇征文。
2.各部门请于6月5日前将征文发送至邮箱54432734@qq.com,邮件标题注明“部门+职教活动周征文”。
联系人:教务部王老师,电话:18126631525。
教务部
2024年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