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 : 人事处 发布时间 : 2018-07-27 阅读次数 : 440
辞职者一般应在离校前一个月的9号提交《辞职申请表》,以确保停缴社保、公积金等手续的办理;《辞职申请表》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可先交到人事处用于办理离职手续,之后再去办理《办理离校手续登记表》,《办理离校手续登记表》在离校前交到人事处,人事处根据《登记表》结算工资。
没有按求填写表格的一律退回!《离职证明》在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开出。
另外,寒暑假期间因多个部门放假,不办理该手续。
附件:
1、《辞职申请表》
2、《办理离校手续登记表》
3、《离职证明》